在博客文章中,我使用以下 PHP 设置响应的内容类型:
header('content-type: application/json; charset=utf-8');
我刚刚对该帖子发表了评论,说content-type
需要大写, Content-type
。这样对吗?似乎对所有小写字母都适用,并且我假设 HTTP 标头不区分大小写。还是只是因为浏览器不错而起作用?
标头名称不区分大小写。
从RFC 2616-“超文本传输协议 - HTTP / 1.1” 的第 4.2 节 “消息头” :
每个标题字段均包含一个名称,后跟一个冒号(“:”)和该字段的值。字段名是大小写敏感。
更新的 RFC 7230 在此部分未列出对 RFC 2616 的任何更改。
根据 RFC 2616 ,HTTP 标头名称不区分大小写:
4.2:
每个标题字段均包含一个名称,后跟一个冒号(“:”)和该字段的值。字段名称不区分大小写。
(字段值可能区分大小写,也可能不区分大小写。)
如果您相信主要的浏览器都遵守这一点,那么一切就绪。
顺便说一句,不像大多数 HTTP 的,方法(动词)区分大小写:
5.1.1 方法
方法令牌指示要在
由 Request-URI 标识的资源。该方法区分大小写。Method = "OPTIONS" ; Section 9.2 | "GET" ; Section 9.3 | "HEAD" ; Section 9.4 | "POST" ; Section 9.5 | "PUT" ; Section 9.6 | "DELETE" ; Section 9.7 | "TRACE" ; Section 9.8 | "CONNECT" ; Section 9.9 | extension-method extension-method = token
tldr; HTTP / 1.1 和 HTTP / 2 标头都不区分大小写。
根据RFC 7230 (HTTP / 1.1):
每个标题字段均由不区分大小写的字段名,后跟冒号(“:”),可选的前导空格,字段值和可选的尾随空格组成。
https://tools.ietf.org/html/rfc7230#section-3.2
另外, RFC 7540 (HTTP / 2):
就像在 HTTP / 1.x 中一样,标头字段名称是 ASCII 字符串
以不区分大小写的方式比较的字符。